回轉窯點火
點火的目的是使燃料發生著火并產生燃燒?;剞D窯的點火操作,按其狀態不同一般可分為:停窯檢修以后的冷態窯點火,正常停窯后(非檢修狀態)的點火,短時間熄火后的點火,生產過程熄火后的立即點火等。
回轉窯以氣體燃料為能源時的點火方式一般有兩種:a、扎制一個點火火把,由人為進行控制。將火把(火源)置于到燃燒器的下端,通過程序操作進行點火。b、在燃燒器的出口端面設置一個可自動控制、專用的點火源、由電子打火的點火(燃燒器)裝置,通過程序控制燃燒器自動點火。
在采用煤粉或重油等固體燃料進行點火時,由于固體燃料的燃點較高,一般的點火源不易將燃料在短時間內點燃。所以,在點燃固體燃料(燃燒器)前,一般都要采用在回轉窯內、燃燒器的出口前下方,堆積一定數量的木柴或其他的可燃物質。通過可燃物質的燃燒,逐步地使窯內的空間溫度提高到一定的程度,達到可以逐步點燃燃料并產生自動燃燒的溫度。
采用固體能源為燃料時,當回轉窯內已經具備了可使燃料著火的溫度環境時,還應該考慮到,如何保證燃料本身應具備的可燃燒條件。例如:在使用煤粉時的水分、細度、投入量、噴出速度等。在使用重油時的粘度、加熱溫度,霧化程度和噴出壓力等。這些都是如何完成燃料著火燃燒的重要保證條件。